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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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詞目索引»法、政、軍事»法律
詞目 音讀 詞目 音讀
1.解送。例:押犯人 ah huān-lâng
2.壓制。例:押囡仔食飯。
Ah gín-á tsia̍h-pn̄g. (逼迫小孩吃飯。) 
3.以財物、證件作為抵借的保證。例:押身份證 
ah sin-hūn-tsìng
4.署名或加寫日期。例:押日 
ah ji̍t(在文件上加寫日期)。
5.護送。例:押𣛮 
ah siānn(護送𣛮籃)。
ah押送
押解運送。例:警察押送犯人去櫳仔內。Kíng-tshat ah-sàng huān-lâng khì lông-á-lāi. (警察押解犯人到監獄。) 
ah-sàng
案件
1.關於訴訟的事件,統稱為「案件」。
2.一般機關對某一獨立事件的通稱。例:昨昏彼个案件辦了按怎?Tsa-hng hit ê àn-kiānn pān liáu án-tsuánn? (昨晚那個案件辦得怎樣?) 
àn-kiānn案例àn-lē
案底
前科。指曾受科刑判決的紀錄。例:有案底 ū àn-té(有前科)。
àn-té/àn-tué案情
案件的發生的原委及過程的情節。
àn-tsîng
免錢飯
牢飯。不用花錢就有飯吃,是一種調侃的說法。例:食免錢飯 tsia̍h bián-tsînn-pn̄g(不用花錢就有飯吃,意指坐牢。) 
bián-tsînn-pn̄g民法bîn-huat
民事
法律上指關於人民私權的事,如財產、婚姻等。刑事
bîn-sū衙門
古時官員辦公的機關。
gê-mn̂g
原告
向法院提出訴訟的人或法人。
guân-kò合法
合於法令規範。
ha̍p-huat
法度、法令。例:憲法 hiàn-huat、制憲 tsè-hiàn
hiàn憲法
規定國家體制、政府組織及人民權利義務的基本大法。例:修改憲法 siu-kái hiàn-huat
hiàn-huat
刑法hîng-huat刑罰
對犯罪者所執行的處罰。例:刣人放火,愛受刑罰。Thâi-lâng pàng-hué, ài siū hîng-hua̍t. (殺人放火要受刑責處罰。) 
hîng-hua̍t
刑事
1.行為觸犯刑法,或依其他法律應該處以刑罰的法律案件。相對於「民事」(bîn-sū)而言。民事
2.刑事警察的簡稱。
hîng-sū封條
司法單位用來查封房屋或是器具物品的籤條。例:彼間厝已經貼封條矣,所以袂當買賣矣。Hit king tshù í-king tah hong-tiâu--ah, sóo-í bē-tàng bé-bē--ah. (那間房子已經貼上封條了,所以不能買賣了。) 
hong-tiâu
犯案huān-àn犯法
違犯法律。
huān-huat
犯人
犯罪的人。
huān-lâng犯罪
觸犯法律。
huān-tsuē
法網huat-bāng法務huat-bū
法規huat-kui法令
立法之後由國家所頒布的法律和命令。
huat-līng
法律
經由立法而產生的法令與法規。
huat-lu̍t法辦huat-pān
法治huat-tī法庭huat-tîng
法定huat-tīng法則huat-tsik
罰單
開列違規事項及處分方法的憑單。
hua̍t-tuann非法
與現行法令相違背的。
hui-huat
依法i-huat移送î-sàng
字據
用文字寫的書面憑據。
jī-kì/lī-kù人權
人生來就有的權利或是指人民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權利,包括自由、人身安全、工作、受教育、集會結社、宗教信仰、財產等一切的人身權及民主權利。
jîn-khuân/lîn-khuân
認罪
承認自己有罪。
jīn-tsuē/līn-tsuē入獄ji̍p-ga̍k/li̍p-ga̍k
假釋ká-sik監禁
囚禁。
kam-kìm
交保kau-pó跤枷
腳鐐。一種用來防止人脫逃而拘束其雙腳的戒具。
kha-kê
口供
訴訟關係人在被審問的時候,對案情的相關陳述。例:伊去予警察召去問口供。I khì hōo kíng-tshat tiàu khì mn̄g kháu-king. (他被警察叫去問口供。) 
kháu-king扣押
法院以強制的力量拘留嫌疑犯或扣留證物、贓物。
khàu-ah
扣留
扣押。法院以強制的力量拘留嫌疑犯或扣留證物、贓物。
khàu-liû起訴
法律用語,指檢察官針對被告向法院提出訴訟。
khí-sòo
棄權
放棄自己應有的權利。
khì-khuân控告khòng-kò
控訴khòng-sòo拘留
拘禁扣留或是專指法律上因為觸法而被暫時性的拘押。
khu-liû
權益khuân-ik檢方kiám-hong
檢舉
舉發別人的行為過失或違法的事情。
kiám-kí/kiám-kú結案
對訴訟案件作出判決或處理,使其終結。
kiat-àn
1.供述、招認。經由審問或其他方法使說出(案情原委)。例:伊供出真濟人。I king-tshut tsin tsē lâng. (他供出很多人。) 
2.口供、供詞。例:反供 
huán-king(翻供)、認供 jīn king(承認供詞)。
king警匪kíng-huí
警戒
戒備。例:風颱欲來矣,咱著愛提高警戒。Hong-thai beh lâi--ah, lán tio̍h-ài thê-ko kíng-kài. (颱風要來了,我們必須要提高警覺。) 
kíng-kài強制
1.用強力制服。
2.用法律的力量束縳人的行為。
kiông-tsè
共犯kiōng-huān告訴
向法院提出告發的狀子。例:我欲提出告訴。Guá beh thê-tshut kò-sòo. (我要提出告訴。) 
kò-sòo
國法
國家法律制度的通稱,通常指憲法與行政法。
kok-huat官司
訴訟的事情。
kuann-si
臨檢
警方為防治社會治安、衛生、風俗等方面不良或違法情事發生,或追緝犯人等,所執行的檢查勤務工作,通常不會事先告知。
lîm-kiám六法全書
蒐集我國現行法規近五百種,包含憲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商事法及行政法等法律全文的書。
lio̍k-huat-tsuân-su
立法li̍p-huat勞基法lô-ki-huat
規則。例:詩律 si-lu̍t(作詩的格律)、戒律 kài-lu̍t(教徒遵守的規則)。
lu̍t命案
殺人致死的案件。
miā-àn
辦案pān-àn拍官司
打官司。與人發生訴訟的事。例:伊這个人真奇怪,不時就佮人咧拍官司。I tsit ê lâng tsin kî-kuài, put-sî tō kah lâng teh phah-kuann-si. (他這個人很奇怪,常常都在跟別人打官司。) 
phah-kuann-si
判決
法院對訴訟案件所作的裁定。例:法院的判決無公平,伊欲閣上訴。Huat-īnn ê phuànn-kuat bô kong-pênn, i beh koh siōng-sòo. (法院的判決不公平,他要再上訴。) 
phuànn-kuat判定phuànn-tīng
判罪
判刑。被法院判定刑罰。
phuànn-tsuē辯護
1.法律上指辯護人為保護當事人的權利和利益,防禦不當或不法的攻擊,在口頭或文字上所作的辯白。
2.提出理由、事實加以袒護。
piān-hōo
筆錄pit-lo̍k不法
不守法、違法。違反法律的意圖或者行為。例:不法之徒 put-huat tsi tôo(違反法律規範的人)。
put-huat
殺人sat-jîn/sat-lîn掃黃sàu-n̂g
死刑
將罪犯處死的刑罰。例:彼个歹人已經予人判死刑矣。Hit ê pháinn-lâng í-king hōo lâng phuànn sí-hîng--ah. (那個壞人已經被判死刑了。) 
sí-hîng死罪
被判死刑的罪。
sí-tsuē
赦免
免除罪犯應得的刑罰。
sià-bián赦罪
免除刑罪。
sià-tsuē
涉案sia̍p-àn涉嫌sia̍p-hiâm
釋憲sik-hiàn審議sím-gī
審理sím-lí審問
法官或警察機關審理案件時,對有關的當事人作詳細的查問。
sím-mn̄g
審判
審理判決。
sím-phuànn審查
詳細勘驗檢查。
sím-tsa
申訴
向上級機關或有關單位說明情由。
sin-sòo申冤
提出說明以洗雪冤屈。例:請你一定愛替我申冤。Tshiánn lí it-tīng ài thè guá sin-uan. (請你一定要為我申冤。) 
sin-uan
勝訴sìng-sòo相告
打官司。和人發生訴訟等事。例:伊足愛佮人相告的。I tsiok ài kah lâng sio-kò--ê. (他很喜歡和人打官司。) 
sio-kò
上訴
原意是指向神明、官府、上級陳述。現在多指法律上不服下級法院的判決,轉而向上一級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改判。
siōng-sòo收押siu-ah
疏開
1.疏散。戰爭時因躲避空襲而疏散到鄉間。
2.開溜。例:看毋是勢,趕緊疏開。Khuànn m̄-sī-sè, kuánn-kín soo-khai. (看情勢不對,趕快開溜。) 
soo-khai訴狀
訴紙、訴訟狀。訴訟時,向法院表明訴訟事件的文書。
sòo-tsn̄g
司法
檢察機關或法院依照法律對民事、刑事等案件進行偵查、審判。
su-huat宣判suan-phuànn
選罷法suán-pā-huat投案tâu-àn
通緝
法院發出緝捕文書,通令各地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機關捉拿在逃的嫌犯或受刑人。
thong-tsi̍p傳票
法律上指訴訟過程中,法院或檢察機關為了傳喚訴訟當事人或關係人所簽發的法定正式憑據。
thuân-phiò
治罪
依據法律,給犯罪的人判處應有的懲罰。
tī-tsuē
可作為依據或模範的書。例:辭典 sû-tián、法典 huat-tián
tián
條文tiâu-bûn調解
原指法院就爭執的事件,勸諭雙方庭外和解,避免訴訟行為。後泛指調停各方意見,平息紛爭。
tiâu-kái
條款
法令、條約、契約或文件中所訂定的事項。
tiâu-khuán條例tiâu-lē
定罪
判定罪名。
tīng-tsuē坐監
坐牢、入獄。被關進監獄服刑。例:伊今仔坐監轉來爾爾,當咧揣頭路。I tann-á tsē-kann tńg--lâi niā-niā, tng-teh tshuē-thâu-lōo. (他剛坐牢回來而已,正在找工作。) 
tsē-kann
查封tshâ-hong查扣tshâ-khàu
裁示tshâi-sī裁定tshâi-tīng
簽字
在文書上簽署自己的名字,以作為憑證。例:簽字進前,著先看予伊清楚。Tshiam-jī tsìn-tsîng, tio̍h sing khuànn hōo i tshing-tshó. (簽字之前,必須先看清楚。) 
tshiam-jī/tshiam-lī簽名
簽署自己的名字。例:請你蹛遮簽名。Tshiánn lí tuà tsia tshiam-miâ. (請你在這張紙上面簽名。) 
tshiam-miâ
搜身軀
搜身。搜查身上有無夾帶危險或違法物品。例:警察懷疑伊有紮毒品,共伊搜身軀。 Kíng-tshat huâi-gî i ū tsah to̍k-phín, kā i tshiau sin-khu. (警察懷疑他攜帶毒品,遂進行搜身。) 
tshiau sin-khu充公
1.將犯法的人所擁有的財物予以沒收,並上繳給有關單位。
2.私人財物充作團體公用。
tshiong-kong
手印
捺在文件上的指模印。
tshiú-ìn手銬tshiú-khàu
取締
對不合法的行為依法予以禁止、取消。例:騎機車無戴安全帽仔會予警察取締。Khiâ ki-tshia bô tì an-tsuân-bō-á ē hōo kíng-tshat tshú-tè. (騎機車沒戴安全帽會被警察取締。) 
tshú-tè出庭tshut-tîng
前科
刑法上指曾受科刑判決的記錄。
tsiân-kho招認
認罪。承認罪狀。例:這个嫌疑犯已經招認矣。Tsit ê hiâm-gî-huān í-king tsiau-jīn--ah. (這個嫌疑犯已經認罪了。) 
tsiau-jīn/tsiau-līn
偵辦tsing-pān偵查tsing-tsa
執法
執行法律。
tsip-huat
1.敘述事實的文章。現通稱打官司的呈文。例:訴狀 sòo-tsn̄g
2.獎勵或證明用的文書。例:獎狀 
tsióng-tsn̄g、權狀 khuân-tsn̄g
tsn̄g
贓物tsong-bu̍t自首
犯罪者在犯罪的事實還沒被舉發之前,自行向有偵查權的機關坦承犯罪,接受其制裁。例:伊放火燒人的車,上好去自首。I pàng-hué sio lâng ê tshia, siōng hó khì tsū-siú. (他放火燒人家車,最好去自首。) 
tsū-siú
專利tsuan-lī罪嫌tsuē-hiâm
罪名tsuē-miâ罪惡
觸犯法律、傷害他人或者違背良心的行為。
tsuē-ok
違憲uî-hiàn違法uî-huat
圍捕uî-pó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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